当前位置:主页 > 学无止境 > 债务人和债权人的大白话意思(债务人和债权人的区别)

债务人和债权人的大白话意思(债务人和债权人的区别)

阅读量:7969 时间:2023-12-07 18:06:33 作者:宦乐松

摘要:债权人是在民商经济领域中,有权请求相对方履行清偿义务的权利人;在债权债务关系中有义务按约定的条件向另一方(债权人)承担相应民事责任的当事人被称为债务人,狭义的理解也就是日上生活中所说的“欠债的人”。

日常生活工作中,相信很多人都听说过债权人和债务人。甚至还有的人本身就是债权人或者债务人,那么你知道究竟什么是债权人和债务人吗?他们之间又有什么区别呢?下面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什么是债权人?

债权人是在民商经济领域中,有权请求相对方履行清偿义务的权利人;

狭义的债权人也就是我们生活中的常说的“出借人”,但出借人并不等同于债权人,他只属于债权领域的某一部分,在日常生活中,我们所知道的债权人还有:抵押权人、质押权人等。

债权人有哪些权利?

1.免除债务,债权人对自己的债权有权进行处分,其既可以要求债务人进行清偿,也可以放弃对债务人的债权,但放弃容易再要可就难了;

债权放弃的通知,一经做出即产生法律效力,届时债权人再想向债务人索要债权,除法定事由外,债务人就可以此抗辩,不用偿还。

2.代位权,代位权也叫代位求偿权,是指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到期后,债务人不履行清偿义务;

但是债务人对第三人享有到期债权,而债务人不向第三人行使权利,从而影响了债权人到期债权的实现,此时债权人就可以行使代位权,越过债务人,直接向第三人主张债权。

但债权人行使代位权有一定的限制,即:债务人对第三人的债权具有身份属性的,债权人不能行使;

债务人怠于向第三人行使权利未对债权人的债权造成影响的,债权人亦不能行使代位权;代位权的行使范围还应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

3.撤销权,债权人对于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

该行为足以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时,债权人可以行使撤销权,将债务人所作的行为在法律意义上恢复到原先的状态,从而保障自己债权的实现。

但债权人行使撤销权需通过法院进行,撤销权的行使范围应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

什么是债务人?

在债权债务关系中有义务按约定的条件向另一方(债权人)承担相应民事责任的当事人被称为债务人,狭义的理解也就是日上生活中所说的“欠债的人”。

债务人有哪些合法权利?

1.同时履行抗辩权

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合同当事人双方互为权利义务人,也可以理解为:我既是你的债权人也是你的债务人,反之亦如此。若没有约定履行的先后顺序;

此时双方都可以行使权利要求对方履行义务,于是就陷入了履行的死循环,由此就产生了“同时履行抗辩权”,也就是民间常说的“一手交钱一手交货”。

《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五条: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2.后履行抗辩权

后履行抗辩权是指双方约定了履行顺序,有先履行义务的一方不履行义务,那么履行顺序在后的一方就想:你有在先义务,你都不干,我凭什么先干。这就是所谓的后履行抗辩权。

《民法典》第五百二十六条

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应当先履行债务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3.不安抗辩权

不安抗辩权是指有先履行义务的一方有充分的证据可以证明其履行完毕后,后履行的一方不一定能够如约履行;

为了保障将来先履行一方权利的实现,于是就可以主张暂缓履行或要求对方提供一定的担保后再履行。

《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七条:

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三)丧失商业信誉;

(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债务人变更要征得经过债权人同意吗?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规定: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

这是因为,债权人大多是基于对债务人的信任或对债务人的情况有一定的了解才会出借给债务人资金,故该出借行为具有身份属性。而债务人将债务转移给第三人,势必会影响债权的实现。

若债权人对第三人不甚了解时,转让后第三人销声匿迹,那么债权人的债权将会难以得到救济。所以,债务转让需要债权人同意。

债权人与债务人是在企业发展中都不可或缺的两种角色,也是促进企业更快发展的一类重要角色。

承包地未到期被征收如何补偿(农民能够得到哪些补偿)

承包地未到期被征收如何补偿(农民能够得到哪些补偿)

承包地未到期被征收,我们失去了土地使用权,应得到相应的补偿。但土地所有权名义上是村集体的,按照《土地管理法》规定,土地所有权人和土地使用权人都是土地补偿费补偿的对象。...

  • 2023-12-07 边孤菱 阅读全文 >>
  • 私募基金合格投资者条件(私募基金的合格投资者标准)

    私募基金合格投资者条件(私募基金的合格投资者标准)

    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私募基金的合格投资者是指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符合下列相关标准的单位和个人: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单位;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的个人。...

  • 2023-12-07 况熙 阅读全文 >>
  • 打架报警后派出所会怎么处理(派出所处理打架的流程)

    打架报警后派出所会怎么处理(派出所处理打架的流程)

    接到有人报警后出警到达现场,到达现场后询问事情原委,对于有需要救治的伤者拨打120或者让伤者自行去医院进行治疗。将现场相关人员带回派出所,包括一些目击证人等。带回派出所后对相关人员进行一一询问,制作询问笔录,笔录制作完成后让被询问者阅读无异议后签字画押。...

  • 2023-12-07 诸妙音 阅读全文 >>
  • 赠与协议怎样才有效(什么样的赠与协议才具有法律效力)

    赠与协议怎样才有效(什么样的赠与协议才具有法律效力)

    要使赠与协议合法有效,当事人应做到以下几点:一是赠与人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是赠与财产应明确,如果是不动产,应写明房屋地址、自然状况、产权证号等;若是动产,应写明动产形态、数量、交付方式等。若系未形成完全物权的财产,应注明其他可以指向某特定财产的关联信息。...

  • 2023-12-07 鲜于新之 阅读全文 >>
  • 一般代理与特别授权的区别(离婚可以进行特别授权代理吗)

    一般代理与特别授权的区别(离婚可以进行特别授权代理吗)

    一般授权代理:是根据委托人授权,只能代理当事人行使其一般民事诉讼权利的代理;特别授权代理是根据委托人授权,在代理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的同时,又可处理委托人的民事实体权利的代理。...

  • 2023-12-07 依安顺 阅读全文 >>
  •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是指(哪些人是这类人)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是指(哪些人是这类人)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定义在法律上具体而明确。根据我国民法典,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是指因为精神状态等原因,无法辨认自己行为后果或者无法控制自己行为的人。...

  • 2023-12-07 郁清霁 阅读全文 >>
  • 案底是什么情况下才会有的(案底对我们的生活有什么影响)

    案底是什么情况下才会有的(案底对我们的生活有什么影响)

    怎么样算是有“案底”?只有做过违法或者犯罪行为,被公安机关或者其他司法机关作出处罚时,其违法或者犯罪行为会被专门记录,这时一个人才算是有了前科劣迹。...

  • 2023-12-06 鲜于新之 阅读全文 >>
  • 老公出轨保证书怎么写有法律效力(婚内保证书的模板)

    老公出轨保证书怎么写有法律效力(婚内保证书的模板)

    婚姻不稳定的重要因素之一,是夫妻一方出现出轨行为。有些人在配偶出轨后不想离婚,想给对方一个机会,但需要对方写下保证书。至于保证书怎么写,就成为困扰当事人的一个问题。...

  • 2023-12-06 笃映雁 阅读全文 >>
  • 发表评论

    登录后才能评论

    当前作者热点

    热门分享